粤财大办〔2016〕29号

 
关于举行2016届毕业典礼

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经研究,学校决定于6月23日、24日(星期四、星期五)在广州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广东财经大学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典礼仪式以学院(包括MBA教育中心)为单位,根据毕业生人数合并相关学院分八场进行(仪式排期见附件1)。

二、本次学位授予仪式请2016届全体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向每一位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亲授学位。

三、在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主席台上就座的主礼教师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主持仪式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毕业生所在学院的联系校领导,所在学院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和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名单由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请于6月14日(星期二)前报党办校办综合科,电话:84096368。

四、仪式将全程录像,并为每位同学抓拍一张照片。仪式结束后,由党委宣传部、教育技术中心将各场次照片电子底片和录像光碟发至各学院,学位获得者可到所在学院领取。

五、仪式所使用的主礼教师礼仪服、毕业生学位服由有关部门统一调配。各学院所需本科生学位服、研究生学位服套数分别报学工部和研工部。

六、学校在学生第二食堂二楼设观礼分会场,实时转播仪式,毕业生可邀请亲友在分会场观礼。

七、为缓解校园交通压力,请各单位避免仪式期间举办其他大型活动,教职工和前来观礼的毕业生亲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为保证仪式顺利进行,学校定于6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30举行仪式彩排,请各学院安排1名仪式工作负责人和5名毕业生(先受礼,其中3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参加。

九、任务分工

(一)党办校办负责典礼仪式的总体协调,落实出席仪式的校领导,制定仪式的程序、脚本,制作并发放《广东财经大学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小册子、工作手册,保管调配主礼教师的礼仪服等。

(二)学工部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本科毕业生参加仪式,租借学士服并统一调配,布置会场,安排、引导学生亲友观礼,和保卫处一起维持好会场秩序。

(三)研工部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毕业研究生参加仪式,租借硕士服并统一调配,安排、引导研究生亲友观礼,和保卫处一起维持好会场秩序;负责在6月20日前审查毕业研究生资格与评定学位,起草相关文件,并将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提供给各学院。

(四)教务处负责在6月20日前审查本科毕业生资格与评定学位,起草相关文件,并将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提供给各学院。

(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现场照相,为每一位学位获得者在接受学位时抓拍一张照片,并将照片电子底片发至各学院。

(六)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主会场全程录像和分会场现场转播,视频上网并发至各学院。

(七)校团委负责志愿者的选拔培训、仪式现场布景前的清场和音响设备的租借、调试、控制工作,提供校团委会议室作为主礼教师的临时休息室。

(八)保卫处负责仪式期间校内安全保卫和校内交通指挥,配合学工部、研工部维护会场秩序。

(九)后勤处负责协助学工部布置会场和保洁,摆放椅子、鲜花,检修会场,保障电力。

(十)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生有秩序地参加仪式,推荐教师代表;核准并打印毕业生姓名及所获学位,加盖公章后分发给每一位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作为各学院院长宣读学位获得者学位、姓名的凭证。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排期表

2.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程序

3.学位获得者参加仪式程序

4.仪式现场工作安排表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排期表

 



时间

上午第一场

8:00~9:30

上午第二场

10:30~12:00

下午第一场

14:00~15:30

下午第二场

16:30~18:00

6月23日

星期四

工商管理学院(6)

信息学院

(6)

公共管理学院

(6)

艺术学院

(6)

 

财政税务学院

(6)

地理与旅游学院(6)

会计学院

(8)

马克思主义

学院(4)

6月24日

星期五

法学院

(6)

外国语学院

(6)

人文与传播学院(7)

MBA教育中心(5)

经济贸易学院

(8)

创业教育学院

(4)

金融学院

(7)

数学与统计

学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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