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获得者以学院为单位按顺序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学位授予前,学位获得者在指导老师安排下,在指定区域就坐。为保证场内秩序,座位安排以先受礼者坐后排为原则。
二、主礼教师进场、离场时,在场人员应起立鼓掌致意,以示尊重。在主礼教师落座后,场内人员方可落座。
三、学位授予时,学位获得者按顺序列队于舞台右侧(面向舞台)逐一上台,将写有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纸条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纸条转交各学院院长。
四、学位获得者按照学院院长宣读的学位、姓名逐一走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面前接受学位授予。由于参加仪式的人员众多,请严格控制程序安排,严格控制时间(每人8秒)。
五、学位授予方式:校长与受礼学生握手,为学生拨穗,并授予学位证书,学生向校长鞠躬致谢,摄影师同时抓拍照片一张。
六、受礼后,学位获得者应及时从舞台左侧(面向舞台)退下,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回到指定区域,不得在台前逗留。
七、学位获得者应在指定区域内就座,不可随意走动、拍照(学生亲友不要进入主会场拍照)。
八、仪式结束,恭送主礼教师退场。之后,全体毕业生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依次退场,请勿在会场周围逗留。
九、在整个仪式进行过程中,学位获得者须遵守会场秩序,自觉维护仪式庄重严肃的气氛。